艺术,本是人类情感的栖居之所,亦是心灵的温柔慰藉。其首要功能在于审美,而这份审美价值,一在悦目,二在赏心。形质之美可观可感,慰藉视觉;精神之美可悟可品,滋养心灵。
在中国艺术的璀璨星河中,书法堪称核心枢纽。从外在形式到内在精神,它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性灵华彩。若想探寻中国艺术乃至中国文化的精髓,书法便是最便捷的门径。

在众多艺术门类里,书法最能折射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审美情感与精神意趣。它以汉字书写为根基,而核心要义更在于“书写”本身。不同于其他依托日常生活行为的艺术形式,书法深深植根于文明与文化的土壤:一头联结着中华文明的结晶——汉字,一头承载着心灵的宣泄——书写。无文字的书写沦为涂鸦,无书写的文字难成艺术。书写发乎直觉,文字成于理性,这种直抒诗性心灵的表达,恰与中国人感性直觉的认知特质相契合;而方块象形文字,更赋予书法独特的文化品格与精神高度。

汉字自诞生之初,便兼具图画性与符号性。原始刻画最终分化为文字与绘画两大脉络:书法艺术极致发展了点线的表现力,绘画艺术则专注于形象的描摹。汉字书法所蕴含的抒情性与写意性,为艺术创作开辟了无限可能。刘传铭先生曾言:“没有任何一个门类的艺术欣赏能像汉字书法之美那样多姿多彩,那样典型集中,那样俯拾可见,那样深邃莫测。”书法堪称中国人的精神家园。唐代李世民设“书学”、立“以书取仕”之制,将书法推向极高的社会地位;在传统士大夫阶层,精于书法是风雅之事;即便是普通人,若能写一手好字,也常获认可与赞誉,被视作有学问、修养高的象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