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旅游发展规律,明确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尤其是关于旅游业“日益成为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的功能定位,对于我国旅游业发展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强国、实现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都需要旅游业充分发挥综合性功能。
一、旅游业是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人们生活水平的快速提升,旅游业作为新兴行业逐渐繁荣起来,且发展势头强劲,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旅游是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多年来,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的经济产业功能,旅游业迈上很高的发展台阶,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地位更为巩固。
(一)旅游业具有经济高增长性,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新生长点。旅游业的发展能够为景点带来大量游客、吸引大量消费,同时也就可以引入大量的投资,从而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旅游业可以有效增加政府税收,对政府税收带来极大的促进;旅游业具有强大的创汇能力,能够吸引国际闲置资金,改善对外经济关系,增加外汇收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旅游业从小到大、由弱渐强,“成功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中国旅游发展之路”。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旅游发展步入快车道。我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27524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40628亿元。2012年到2021年,国内旅游收入年均增长约10.6%;2012年到2019年,国内出游人次实现翻番。“十三五”时期,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增长态势,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超过10%。
(二)旅游业具有强大的关联带动功能,能够拉动物质生产部门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旅游业不仅自身产业链长,还具有产业高度关联性、高度融合性。除了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旅游还可以与其他相关行业,包括农业、工业、生态、体育、教育、科技、商贸等跨界融合,进而带来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旅游业的产业关联和产业波及效应使之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纷纷将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先导产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为旅游业营造优质发展环境。“十三五”以来,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不断涌现,旅游业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更加凸显。
(三)旅游业具有高消费性,成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重要领域。长期以来过度依靠外需和投资拉动经济的增长方式具有一定局限性。要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而旅游业正是诸多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典型代表之一,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国内旅游市场,也是国际旅游最大客源国和主要目的地。新世纪以来,旅游消费迅猛发展,成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重大领域。旅游总花费是人们在旅游这一大众化精神文化生活领域的消费总额。党的十八大以来,即使进入经济新常态,从2013年到2019年,国内旅游总花费由26276.1亿元继续高歌猛进增长到57250.9亿元,年均增长13.8%,明显高于同期国民经济的增长率。据统计,2023年,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4.91万亿元,比上年增加2.87万亿元,同比增长140.3%。从总体上看,2023年经济增长有85%来自于消费的拉动贡献,而消费业最具有前景和活力的恰恰是以新兴数字文化业态和以“诗和远方”相结合而为代表的旅游业。今年一季度,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1.52万亿元,同比增长17.0%,对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发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理解经济运行,并不是简单的“没有收入何来消费”的逻辑,在各领域产能普遍过剩的情况下,促进居民消费成为畅通国内市场大循环的主要手段,通过拉动消费、带动就业,进而可以带来收入。随着人均GDP向更高水平跃升、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及逐渐实现共同富裕,以人员跨区域循环流动的异地消费为基本特征的旅游消费有望成为居民进一步扩大的消费领域。